2004-2005 欧洲联赛冠军杯
最后更新:2005-6-24 18:18:19
赛制
参赛球队:

  分组赛阶段有32个名额,其中16个直接分配给卫冕球队以及15支来自欧洲最高排名的联赛冠军及亚军。欧洲足协根据多年欧洲赛事的往绩作统计数据,为欧洲各国联赛定立排名。

  截至03-04球季,欧洲九大联赛排名依次为西班牙、意大利、英格兰、德国、法国、希腊、葡萄牙、荷兰及苏格兰。这九国联赛冠军将直接晋身联赛冠军杯的最后卅二强,九大联赛前六位的亚军亦获此优惠。余下的16个席位则由总数三圈的外围赛来决定晋级球队。

赛制:

  比赛共分六个回合,包括三圈外围赛、分组赛、十六强、半準决赛、準决赛及决赛。

  三圈外围赛、十六强、半準决赛及準决赛都是以两回合淘汰赛形式,採取「主客制」决胜负;若主客两回合总计入球数相同,则计算作客入球优惠,若仍未能分出胜负,则须加时再决胜负,今届欧冠杯并不设黄金入球或银球制,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、下半场各15分鐘的赛事,加时入球较多的一队胜出,若加时入球总数相同则计算作客入球优惠,倘若加时赛互交白卷则以互射十二码分胜负。

  从外围赛晋级加上九大联赛的种子共32支球队将晋身分组赛,分组赛分成8组,每组4队,对赛6场后计算绩分,小组积分前两位的球队晋身十六强,(若出现同分,则顺序以对赛成绩、对赛得失球差、对赛作客得球、小组得失球差及小组得球等决定出线席位),而小组积分第三的球队则可以参加欧协杯第五圈赛事。

  十六强赛事将有条件地抽签分成8组以主客淘汰制形式进行,同属一国的球队不会对垒,而各小组成绩首名球队亦不会对垒。之后半準决赛及準决赛的抽签均不受上述条件限制,直至决出进入决赛的两支球队。

决赛:

  决赛地点定于中立的球场举行,以确保两队均无主场优势,以一场比赛决胜负。若90分鐘内打成平手,则须加时再决胜负,今届欧冠杯并不设黄金入球或银球制,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、下半场各15分鐘的赛事,加时入球较多的一队胜出,若加时后打成平手则以互射十二码分胜负。
 

2004-2005
欧洲联赛冠军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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